危险废物来源及去向情况报表
序号 |
废物俗称 |
废物 形态 |
废物 代码 |
有害成分名称 |
来源 |
委托处置 单位 |
1 |
实验室废物 |
S固态 |
900-047-49 |
实验室 耗材等 |
实验室 |
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|
2
|
实验室废液 |
L液态 |
900-047-49 |
乙腈等 |
实验室 |
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|
3 |
废活性炭 |
S固态 |
900-039-49 |
实验室 废气 |
废气处理设施 |
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|
一、污染防治措施
1.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,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,每年前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。
2.危险废物转移前,向生态环境局申请,转移联单存档。
3.严格按照与经营单位合同内进行转移,出库时并确认包装完好与实际重量。
二、应急处置措施
1.危险废物发生泄露时,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,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,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,防止污染扩大。若有人员受伤,应及时送医救治。
2.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,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,严格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处置。
3.急救电话:120 消防电话:119
责任人:李冬
联系方式:15110189746